吉林大学2013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语言文学、播音学以及艺术、美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它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范围、学制及层次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计划为40人;招生范围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广东共19个省、市、自治区;学制四年,本科。
三、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男身高1.70米及以上,女身高1.62米及以上(报名时现场测量身高)。
四、报考规定
(1)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2)如果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统一组织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考生必须参加并成绩合格。
五、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由本人到规定地点现场报名,不受理函报、代报。
报名时间:2013年1月22日。
报名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体育馆(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报名时须带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公室提供的2013年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或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名时须交专业考试报名、初试费100元,进入复试者另交复试费100元。
六、专业考试(考试现场全程录像)
考试时间:2013年1月24日—26日。
初试:
(1)面测身体自然条件。
(2)朗读指定稿件(现场抽题)和自备文学作品(诗歌、散文、小说片断、寓言等任选一项,限3分钟以内)。
复试:
(1)主持小栏目(依据指定材料,可做适当的改编,设计成广播、电视小栏目,用口语主持播出,限3分钟以内)。
(2)即兴评述(当场抽题,准备5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文稿,评述限3分钟以内)。
七、文化课考试
考生专业考试合格,由我校颁发“吉林大学2013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须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理科均可)。
八、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合格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及我校规定最低控制线,以高考文化课成绩占30%、专业考试成绩占70%的比例核定最后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前10名(含第10名)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加50分超过我校规定最低控制线,按加分后成绩统一排队,择优录取。
九、学费标准
每生每年学费12000元。
十、有关规定
1、考生报名时,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等自理。
2、凡在报考时采用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3、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带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4、请考生于2013年3月20—30日期间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查询考试成绩(http://zsb.jlu.edu.cn),专业考试合格者打印合格证。
咨询电话: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0431-85166420、0431-85166226(传真)
吉林大学文学院 0431-85166025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前进大街2699号
邮政编码:130012
网址:http://zsb.jlu.edu.cn
乘车路线:在长春市火车站乘6路、306路公共汽车到工农广场站换乘315路公共汽车到终点站(吉林大学南区)下车即是;或在长春火车站乘轻轨到保利罗兰香谷硅谷大街站下车,沿致远街南行500米至吉林大学。
培养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语言文学、播音学以及艺术、美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它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范围、学制及层次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计划为40人;招生范围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广东共19个省、市、自治区;学制四年,本科。
三、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男身高1.70米及以上,女身高1.62米及以上(报名时现场测量身高)。
四、报考规定
(1)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2)如果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统一组织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考生必须参加并成绩合格。
五、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由本人到规定地点现场报名,不受理函报、代报。
报名时间:2013年1月22日。
报名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体育馆(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报名时须带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公室提供的2013年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或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名时须交专业考试报名、初试费100元,进入复试者另交复试费100元。
六、专业考试(考试现场全程录像)
考试时间:2013年1月24日—26日。
初试:
(1)面测身体自然条件。
(2)朗读指定稿件(现场抽题)和自备文学作品(诗歌、散文、小说片断、寓言等任选一项,限3分钟以内)。
复试:
(1)主持小栏目(依据指定材料,可做适当的改编,设计成广播、电视小栏目,用口语主持播出,限3分钟以内)。
(2)即兴评述(当场抽题,准备5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文稿,评述限3分钟以内)。
七、文化课考试
考生专业考试合格,由我校颁发“吉林大学2013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须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理科均可)。
八、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合格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及我校规定最低控制线,以高考文化课成绩占30%、专业考试成绩占70%的比例核定最后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前10名(含第10名)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加50分超过我校规定最低控制线,按加分后成绩统一排队,择优录取。
九、学费标准
每生每年学费12000元。
十、有关规定
1、考生报名时,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等自理。
2、凡在报考时采用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3、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带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4、请考生于2013年3月20—30日期间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查询考试成绩(http://zsb.jlu.edu.cn),专业考试合格者打印合格证。
咨询电话: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0431-85166420、0431-85166226(传真)
吉林大学文学院 0431-85166025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前进大街2699号
邮政编码:130012
网址:http://zsb.jlu.edu.cn
乘车路线:在长春市火车站乘6路、306路公共汽车到工农广场站换乘315路公共汽车到终点站(吉林大学南区)下车即是;或在长春火车站乘轻轨到保利罗兰香谷硅谷大街站下车,沿致远街南行500米至吉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