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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天津音乐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简章(外省市)
作者:济南市尚书房教育培训学校 2011-06-04 13:47:23 1587次浏览

一、培养目标

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音乐理论、音乐创作、器乐演奏、声乐演唱、音乐师资、艺术管理、戏剧影视及舞蹈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学制、学历层次

专业
专业代码
方向
学制
学历层次
音乐表演
050403
声乐演唱(美声、民族声乐)
本科
中国乐器演奏(笛子、笙、唢呐、二胡、板胡、大提琴、低音提琴、琵琶、三弦、扬琴、筝、古琴、阮、柳琴、民族打击乐、管子)
本科
管弦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长号、圆号、大号、打击乐、萨克斯)
本科
键盘乐器演奏(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
本科
现代音乐(演唱、爵士鼓、吉它、电贝司、现代键盘、电子手风琴、萨克斯管、爵士小号、爵士长号)
本科
表演
050412
戏剧影视表演
本科
舞蹈编导
050410
舞蹈编导、舞蹈表教(汉唐古典舞、民间舞方向)
本科


三、报考地点、时间

(一) 甘肃省兰州

报名地点:兰州艺术学校(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北路5号。联系电话:0931-8651485)

报名范围:除甘肃省考生外,允许青海、宁夏、新疆3个临近省份考生报考

报名时间:2011年1月20日、21日

考试时间:1.初试:2011年1月22日

2.复试:2011年1月23日(上午考乐理、听写;下午考视唱)

(二) 湖南省长沙

报名地点: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联系电话:0731-88631212)

报名范围:除湖南省考生外,允许四川、贵州、湖北、江西、广西、广东6个临近省份考生报考

报名时间:2011年1月25日、26日

考试时间:1.初试:2011年1月27日

2.复试:2011年1月28日(上午考乐理、听写;下午考视唱)

(三) 河南省郑州

报名地点:郑州大学南校区(地址:郑州市大学路75号。联系电话:0371-67767105)

报名范围:除河南省考生外,允许陕西、安徽、江苏3个临近省份考生报考

报名时间:2011年1月26日、27日

考试时间:1.初试:2011年1月28日

2.复试:2011年1月29日(上午考乐理、听写;下午考视唱)

其余省份考生均需到天津音乐学院本院报考。

四、报考条件、手续

(一)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报考: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并符合专业体检要求。

2.下列人员不可报考:

高、中等教育的在校生;被高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考手续:

1.所需证件:考生如已在户口所在省(市)高招办办理艺术类高考报名手续,须持艺术类高考准考证及复印件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未办理高考报名手续,须持所在学校介绍信或毕业证及复印件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遗失的,需带本人户口页)

2.报名时交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半身一寸照片5张。

3.报名考试费:按天津市物价局(1999)46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务费150元(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复试加收复试费)。

4.报名费和报名手续等一概不退。

(三)兼报:

考生可兼报其他专业,其中管弦系大提琴与民乐系大提琴可互相兼报,小提琴可兼报中提琴,钢琴可兼报双排键电子琴,二胡可兼报板胡,琵琶可兼报三弦、柳琴,三弦可兼报阮,琵琶、古筝可兼报古琴,扬琴可兼报民族打击乐,并标明志愿次序。

五、专业考试内容

1.演唱(美声)

⑴初试:演唱两首歌曲(中外歌曲各一首,外国歌曲须用原文演唱)

⑵复试:

①考试内容要求与初试相同,但曲目不得重复

②乐理、听写、视唱

⑶备注: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善于表演

2.演唱(民族声乐)

⑴初试:演唱两首中国民族声乐作品(中国艺术歌曲、中国歌剧选段、传统民歌、民族风格创作歌曲和戏剧曲艺唱段均可)。为拓宽民族声乐男生声部的选材,男声可演唱一首外国作品替代上述中国作品一首

⑵复试:

①考试内容与初试相同,但曲目不得重复

②乐理、听写、视唱

⑶备注: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善于表演

3.中国乐器演奏

⑴初试:演奏中型以上练习曲、乐曲各一首(如无练习曲另选技术性较强乐曲一首)

⑵复试:

①演奏不同风格类型乐曲两首(与初试曲目不得重复)

②乐理、听写、视唱、视奏

⑶备注:

①每人限时10分钟,自备乐器,练习曲和技术性较强的乐曲不带伴奏,伴奏限一人

②民族打击乐须分别在有旋律和无旋律的乐器上演奏一至二首乐曲或练习曲,其中必须有一种民族打击乐器和一首中国乐曲

③大提琴考试要求同管弦乐器演奏方向的大提琴要求

4.管弦乐器演奏

⑴初试:

①管乐:自选3个升降号以上(含3个)音阶、琶音一条(两个八度吐音、连音各自演奏一遍)、两首不同性质的练习曲(较慢连音与快速吐音)和乐曲各一首(不带伴奏)

②弦乐:

a.小提琴:演奏三个八度大调或小调音阶和七种琶音一套,同调两个八度的三、六、八度双音阶各一条,两首不同性质的练习曲;巴赫无伴奏奏鸣曲及组曲中的一个乐章

b.中提琴:演奏三个八度大调或小调音阶和七种琶音一套,同调两个八度的三、六、八度双音阶各一条,两首不同性质的中提琴练习曲;巴赫六首无伴奏组曲中的一个乐章或三首瑞格无伴奏奏鸣曲的一个乐章

c.大提琴:自选三个八度单音阶、琶音及同调三、六、八度双音阶各一套,自选不同性质的练习曲两首,巴赫无伴奏组曲中的前奏曲或舞曲一首

d.低音提琴:自选两个八度的大调或小调音阶及琶音一套,两条不同性质的练习曲

③打击乐:演奏小军鼓、马林巴练习曲各一首,马林巴中等乐曲一首,抽查音阶琶音一条,演奏钢琴曲(车尔尼849以上程度)一首

⑵复试:

①管乐:大型乐曲一首(不可重复初试作品);视奏

②弦乐:

a.小提琴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加华彩乐段)或二、三乐章,另选技巧性乐曲一首;视奏

b.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另选乐曲一首 ;视奏

③打击乐:除初试内容外,小军鼓练习曲一首,马林巴中等以上乐曲一首,定音鼓练习曲或乐曲一首,钢琴奏鸣曲一首;视奏

④乐理、听写、视唱、视奏

⑶备注:一律要求背谱演奏,钢琴伴奏自理,乐器自备

5.键盘乐器演奏(钢琴)

⑴初试:肖邦练习曲一首(OP10 NO3、6、OP25 NO7除外),古典奏鸣曲(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快板乐章

⑵复试:

①巴赫平均律一首、乐曲一首(中外均可)

②乐理、听写、视唱

6.键盘乐器演奏(手风琴、双排键)

⑴初试:

①手风琴: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中外均可)

②双排键:巴赫乐曲一首、自选曲一首

⑵复试:

①手风琴:复调乐曲一首、乐曲一首(中外均可)

②双排键:自选曲一首,并加试即兴演奏、视奏(使用双排键电子琴、钢琴均可)

③乐理、听写、视唱

⑶备注:要求背谱演奏

7.现代音乐

⑴初试:

①演唱:歌曲两首(至少演唱一首通俗歌曲,自带伴奏和伴奏带)

②现代键盘:演奏爵士风格乐曲一首,中型乐曲一首,即兴演奏(包括流行音乐功能标记和流行音乐节奏,如:布鲁斯、爵士、摇滚等);视奏

③萨克斯管、爵士长号、爵士小号:演奏大、中型乐曲各一首(不带伴奏);视奏

④爵士鼓:在有旋律(马林巴、钢琴均可)和爵士鼓上分别演奏一至二首乐曲或练习曲,即兴演奏(包括流行音乐各种节奏);视奏

⑤古典吉它:演奏练习曲一首,巴赫组曲中乐曲任选一首,古典派作品一首,浪漫派(或20世纪)作品一首;视奏

⑥电贝司:演奏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不带伴奏);视奏

⑦电吉它:演奏民谣吉它指弹乐曲一首,电吉它乐曲一首(不带伴奏);视奏

⑧电子手风琴:巴赫或斯卡拉蒂复调作品一首、乐曲一首(流行或近现代,中外不限)及相关的基本乐科知识

⑵复试:

①演唱:口头问答和即兴陈述、除演唱外的特殊才艺(舞蹈、武术、朗诵、乐器、表演、BBOX等)

②除演唱方向,其余方向专业考试均为一试

③乐理、听写、视唱

⑶备注:自备乐器,一律要求背谱演唱和演奏

注:音乐表演专业复试视唱、听写、乐理程度:

⑴视唱、听写:

①演唱(美声)、演唱(民族声乐)、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管乐、低音提琴、打击乐)、键盘乐器演奏(手风琴、双排键)、现代音乐:

a.视唱:程度不超过一升一降

b.听写:旋律音程、和声音程、三和弦及单旋律

②管弦乐器演奏(大提琴、中提琴、小提琴)、键盘乐器演奏(钢琴):

a.视唱:程度不超过两升两降

b.听写:和声音程、三和弦、七和弦及单旋律

⑵乐理:音的高低、长短、强弱、音值组合;音的速度、力度及常用音乐术语;自然大调音阶、调与调号;省略记号、演奏法记号与装饰音;音程;和弦;大、小调式体系;大、小调式中的音级、音程、和弦;以五声调式为基础的民族调式

8.戏剧影视表演

⑴初试:

①表演:即兴创作,根据考生分类抽题进行

②朗诵:体裁自选,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③艺术特长展示:自备声乐展示(必选)、形体展示(必选)、乐器演奏及其他才艺(备选),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⑵复试:

①表演:即兴创作,根据考生分类抽题进行

②朗诵:自选小说片段、诗歌、寓言或笑话一篇

③声乐:自选歌曲与主考老师测试相结合

④形体:自选舞蹈、体操、武术与主考老师测试相结合

⑤随复试进行口试

⑶备注:考生身高要求女生162cm以上(参考)、男生172cm以上(参考),考生裸视1.0以上

9.舞蹈编导

⑴初试:

①基本功与技术技巧测试

②模仿能力测试

③舞蹈成品片段(自备伴奏磁带或CD,时间不超过二分钟)

⑵复试:

①舞蹈成品片段(时间不超过三分钟,不得与初试相同)

②编舞能力测试(内容由主考老师指定)

③舞蹈、音乐常识(口试内容由考生抽签)

⑶备注:考生身高要求女生162cm以上、男生172cm以上

10.舞蹈表教

⑴初试:

①基本功与技术技巧测试

②模仿能力测试

③舞蹈成品片段(自备伴奏磁带或CD,时间不超过二分钟)

⑵复试:

①舞蹈成品片段(时间不超过三分钟,不得与初试相同)

②即兴舞蹈

③舞蹈常识、舞蹈动作要领的教学过程简明讲述(口试内容由考生抽签)

⑶备注:考生身高要求女生162cm以上、男生172cm以上

六、考试项目

(一)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项目包括专业初试、专业复试、专业面试。

(二)文化课考试:

1.本院于2011年2月25日公布参加文化课考试学生名单,3月7日寄发文化课准考通知单(统一邮寄)。

2.考生持本院文化课准考通知单,到本人学校所在的招生办公室(本市考生到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外省市考生到户口所在地的市、区、县招生办公室)办理手续并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文史类或理工类的文化考试(根据当地招生办公室具体要求办理)。

七、政审、体检

普通本科生的政审、体检均由考生户口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负责(天津市的在职考生由工作单位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负责)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专业体检由我院安排。

八、录取

经政审体检合格,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需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考生兼报志愿均达录取标准,采取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被录取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入学时间报到,超过十五天不报到者,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考试成绩作废,不存档、不退档、不转档。

九、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出,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待遇

1.新生一律缴费上学,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对品学兼优学生进行奖励。

2.新生入学后,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本市市区学生实行走读,外省市及郊县学生提供住宿,收取住宿费。

3.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钢琴外均应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赁。

4.毕业后的就业原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