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数我省出题 其他科用全国卷
2016年高考确定6月7日至8日进行,6月7日9∶00—11∶30语文、15∶00—17∶00综合;6月8日9∶00—11∶30数学、15∶00—17∶00外语。文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1(适用于文史方向)、外语、综合1(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理工类考生考语文、数学2(适用于理工方向)、外语、综合2(包括物理、化学、生物)。
语文、数学、外语试题满分各为150分;综合1和综合2试题满分各300分;各科累计总成绩满分750分。
高考成绩6月25日前公布
所有科目的主观卷(卷Ⅱ)部分均采取网上评阅的方式。评卷员实行聘任制。有关高校和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推荐评卷员并严格审核把关。
录取分5批次进行
录取分5批进行,即提前批、自主招生批(含高校专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高职)批。
提前批
军事、公安、国防生、航海类本科院校及专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本科师范类专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的院校及专业;地方免费师范生;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本科院校及专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院校的小语种专业;部分院校的本科飞行技术专业;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其招生办法执行的其他院校的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部委属院校、“211”工程院校和部分省属重点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公安类专科院校及专业和直招士官专业。
自主招生批(含高校专项)
有关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包括艺术(体育)特长生。
本科一批
国家“211”工程院校、教育部直属院校、其他部委属重点院校、部分省属重点院校、有七年学制专业的院校或专业、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地方高校及专业;体育本科专业;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本科二批
未列入提前批和本科一批的本科院校和专业。
专科(高职)批
公安类院校及直招士官专业之外的所有专科(高职)院校及专业。
普通文史和理工类实行平行志愿
今年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并在普通文史和理工类的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高职)批全部实行平行志愿和分批次征集志愿。艺术、体育等有术科成绩要求的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艺术类提前批除第一次填报志愿外,增设一次征集志愿。
“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考生,按文史类或理工类专科(高职)批填报志愿,考生投档成绩达到我省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线下50分之内,由高校根据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并办理专科录取手续。考生应根据报考类别和层次,结合高考成绩,参照《填报志愿指南》中招生专业计划或网上公布的缺额计划、高校《招生章程》进行填报。
志愿必须由本人亲自填报,学校和教师不得代填代报,更不得擅自修改。各批次志愿及征集志愿填报的具体时间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行通知。